工信厅科函[202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中国质量协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号)要求,现将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制造业质量和效益、推动质量变革为目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二、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一)促进企业质量管理升级
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明确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把质量诚信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推动重点行业结合行业特点与质量管理要求,开发适应行业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编制指南指导企业关键工序质量提升,加强缺陷预防、减少过程波动、降低质量损失。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引导企业通过自评诊断和试点评价,系统识别和改进质量管理中的短板,不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和成熟度,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从合规走向卓越。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在质量提升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质量管理(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重点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营造质量管理学习实践环境,提升企业员工质量意识和素质。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可靠性、六西格玛、精益、创新方法等质量工程技术的培训和交流推广活动,加强质量人才培养,提高企业质量管控能力。
(三)提高质量数字化管理水平
开展数字化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质量提升的基础支撑作用,制定《数字化质量管理实施指南》,指导企业在产品创新数字化、生产运营智能化、用户服务敏捷化、产业体系生态化等方面,提高质量设计、在线诊断、产品溯源等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能力。在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制造等重点行业推广质量管理数字化,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实施数字化质量管理赋能行动。
(四)夯实质量技术基础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地方、企业和社会团体制定满足高层次市场需求的先进标准,支持行业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先进标准制定,以先进标准促进质量提升。新核定一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支持开展高水平的质量评价工作,组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交流,提高技术服务能力。鼓励产业集群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质量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质量诊断,提高集群内企业整体质量水平。
(五)支持质量共性问题攻关
以工业母机、5G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设备、农机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和行业协会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推广、供应链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出发,梳理产业链质量短板,建立补短目录库,推动产学研用联合组织开展质量工程技术研究、工艺优化、质量共性问题攻关以及解决方案的应用推广。鼓励“一条龙”上下游企业结成伙伴关系,龙头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评价体系,强化对上游企业的材料分析和质量控制能力考核,加强对中小企业供应商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和人员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供应链质量水平。
(六)营造质量发展环境
推动重点行业开展重点产品和产线的质量分级评价,研究制定产品质量分级标准,建立质量分级发布机制和采信机制,激发企业质量提升的动力。开展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行业标准贯标工作,提高企业品牌建设能力,促进企业质量效益提升。继续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品牌诊断、培训讲座、现场交流等活动,促进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的良性互动发展。支持围绕中国品牌日策划专题活动,支持开展全国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群众性品牌活动,挖掘企业品牌建设亮点,提升工业品牌形象。
三、推动重点行业质量水平提升
(一)提高原材料供给质量
完善标准供给体系,重点推进关键“卡脖子”材料与培育长板优势材料方向的标准建设。推动行业智能化水平提升,鼓励原材料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从源头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探索开展建材、化肥等领域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追溯系统的信息采集、查询、管理等内容。发挥原材料重点平台在质量提升中的作用,突破一批应用评价装置,累积一批测试验证数据,形成一批认证评价工作方法和配套标准,不断提升平台测试评价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行业质量提升。
(二)加快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
推动装备制造成熟度研究,对产品全生命周期制造能力以及相应制造风险进行步进式、精细化的衡量,促进装备制造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发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发布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3.0版),遴选一批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支持开展机械产品质量创新大赛,推广可靠性应用解决方案,提高机械产品可靠性水平。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支持传统装备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体系,提高重大装备质量保障水平,推动国产装备应用。
(三)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
制定发布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推动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行业的创新产品发布。开展重点产品对标达标,支持中药先进制造技术标准验证及应用,进一步扩大婴幼儿配方奶粉追溯体系建设,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持续开展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助力提高企业创意设计水平。积极推进用户满意工程,加强用户体验工具方法落地实施。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
(四)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质量提升
加强对信息行业企业质量提升需求调研,全面了解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需求,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结合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现状,试点建立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加快推动先进适用质量管理方法在企业的落地应用。支持集成电路行业开展质量可靠性检验检测与试验验证标准研制及技术验证,提高集成电路质量水平。在超高清视频、智慧健康养老领域,支持关键标准研制、设备和系统测试验证、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一站式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软件质量测试评价等急需标准制定,持续推进关键软件适配验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系统级集成适配优化,引导企业抢抓机遇完善相关体系架构和接口标准,提升软件产业发展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谋划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结合地区和产业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领域,制定工作计划和重点产业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夯实产业基础,支持督促企业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二)加大资源投入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保障质量品牌建设的资源投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促进质量提升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大技改、质量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项目和资金支持优先向质量效益好的企业倾斜,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跟踪考核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根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加强过程跟踪和结果考核。对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予以解决。要及时梳理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于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2日